高溫老化操作規范
一、目的
為提高產品可靠度,消除加工應力和殘余溶劑等物質,模擬嚴酷工作環境,以鑒別和剔除產品工藝和元件引起的早期故障,確保整機品質和期望壽命,進入高可靠的穩定期。
二、范圍
本規范規定了公司產品、半成品、及主要功能模塊的高溫老化過程及操作規則。
本規范適用于公司需進行高溫老化的產品。
三、規范要求
1. 老化對象
1.1 進行老化試驗的產品應是裝配調測合格品;
1.2 公司產品、半成品、及主要功能模塊。
2. 模擬狀態要求
2.1 為保證產品的性能穩定可靠,老化時應模擬產品工作狀態;
2.2 當老化的產品需輸入信號時,應在額定輸出功率狀態下進行,同時做好散熱措施。
3. 老化前的準備及注意事項
(a)老化前應確認老化室設備是否完好;
(b)當多臺老化產品一起進行試驗時,各老化產品之間應有足夠的間隙,以使溫度有足夠的均勻性。不應將老化產品堆積或擺放無序,以免影響老化效果和對產品造成損壞。
4. 老化溫度和時間
老化溫度、時間如下所示可任選一種:
5. 老化程序
5.1 對老化產品施加產品標準中規定的工作電壓。
5.2 在老化產品通電的狀態下將老化室的溫度加熱至規定的試驗溫度,老化過程中環境溫度變化應在規定溫度的±2℃范圍內。
5.3 老化溫度達到規定值,恒溫后開始計時。
5.4 老化過程中應每隔2h查看老化室的運行是否穩定,特別是測量溫度。老化過程中發現溫度異常時,應立即切斷電源。待老化室恢復正常后再繼續進行老化。
5.5 老化產品在老化過程中應定時進行主要性能指標檢測,具體指標種類及參數以出廠檢驗報告中項目為準。
(a)常規產品老化,每5h~6h測試一次,并記錄測試時的溫度;
(b)常規產品老化,采用抽測方式,每次測試的產品應不少于10%;
(c)遇到所測型號設備存在問題時,應根據實際情況,增加該類產品的檢測數量,并不少于10%。
5.6 老化過程中產品出現故障,應在《產品老化測試記錄表》備注欄中詳細記錄故障情況。
5.7 老化后的產品在室溫下至少放置2h后,由測試部進行復測,并做好測試記錄,合格后提交質量部檢驗。
5.8 模塊的測試在老化后進行,測試項目包括監控功能、輸出電壓值等。抽測數量應不少于20%,如老化后有不合格的試驗樣品,該批次需全部測試。
6. 標識
6.1 老化測試合格的產品,應在產品直觀處表面同一位置用綠色標簽做標識;
6.2老化測試不合格的產品,應在產品直觀處表面同一位置用紅色標簽做標識。
7. 測試記錄
7.1 根據測試的項目填寫老化測試記錄;
7.2 老化測試記錄表應每月由人員歸檔。
8. 老化設備維護要求
8.1 老化試驗的所有測試器件應定期進行測試檢驗;
8.2 所有老化設施的檢測應每月進行一次,主要檢測項目為:
8.3 測試結果應記錄,記錄于《老化設備檢測記錄表》中。